【申报通知】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9-03-15 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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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补贴对象
对企业骨干、小微创业者、大学生(高校在校生、大学生村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科研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农民在锡首次成功创业并正常经营,吸纳各类城乡劳动者就业的,按规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3个月(含)以上的,可申请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二)补贴标准
3年内按每年每新增带动1名符合条件人员就业给予3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累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提交材料
(1)《无锡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2份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创业者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4)高校在校生或毕业生提供高校学生证或毕业证;大学生村官提供区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科研人员提供副高级以上职称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海外学历认证证书;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转业证或退伍证
(5)市民卡、省卡等医保卡(原件和2份复印件)或无锡农村商业银行的阿福卡(原件和2份复印件)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pu4vYe7uhpS37pqy6zdg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