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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递】关于申报惠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微政策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2-01-20    文字:【】【】【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惠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微政策的若干意见》惠开党发〔2022〕2号文件精神,提高人才吸引力和竞争力,广泛集聚和培育实用型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助推产业提档升级,惠山经济开发区拟于近期组织申报有关人才政策,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条件
        1、申请企业在惠山经开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依法纳税,且经营地在惠山经开区。
        2、申报企业完成节能减排目标,未发生重大违纪违法行为,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群体性事件、失信记录。
        3、高层次人才需与惠山经开区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且按规定在惠山经开区范围内缴纳社保(院士、省“双创”人才除外)。
        4、优先支持落户在转型集聚区、园区(中心)及引领惠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产业发展和智能制造的企业、人才。
        5、新引进的各类人才是指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首次到惠山经开区就业的海外本科世界500强高校及以上学历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技师及以上技能人员、中级职称及以上专技人员、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等。

        二、申报类别及奖励标准
        1、鼓励和支持人才到惠山经开区安家落户。对三年内新引进人才进行补贴,给予首次在惠山经开区范围内自费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硕士、副高级职称人才购房补贴15万元,博士、高级技师、正高级职称人才购房补贴30万元;对入选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顶尖人才团队、江苏省“双创计划”团队的核心成员,可按上述新引进人才享受对应购房补贴。
        2、鼓励和支持两院院士到惠山经开区安家落户。给予首次在惠山经开区范围内自费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两院院士购房补贴50万。
        3、每年提供一定数量房源面向优质企业和高层次人才定向优惠出售。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经认定后给予购房实际销售价格10%-15%不等的折扣奖励,与惠山经开区安家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4、鼓励企业引进和自主培养顶尖人才。企业通过自主申报并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省“双创计划”团队的,给予培育企业50万元/名(或每个团队)的一次性奖励,分2年拨付;引进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自主申报并入选省“双创计划”人才的,给予引进企业20万元/名的一次性奖励,分2年拨付;通过自主申报并入选省“科技副总”、省“333”工程的,给予引进企业5万元/名的一次性奖励。
        5、鼓励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对符合无锡市及以上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启动资金扶持,符合无锡市及以上创业团队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的启动资金扶持,符合创业顶尖团队的,可一事一议。
        6、鼓励人才、引才机构、海内外引才工作站等引进国内外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对成功推荐入选惠山“先锋英才”创新创业人才的,给予最高3万元的奖励,入选市级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的,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入选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的,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
        7、鼓励企业引进和自主培养高技能人才。对新引进和自主培养的高技能人才进行一次性奖励,技师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5000元、高级技师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10000元的奖励。
        8、鼓励企业自主培养产业发展人才。凡自《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细则》发文之日起,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的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奖励3万元。
        9、鼓励企业引进和自主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对新引进和自主培养获得工程技术类中级以上职称的专技人才进行奖励,中级职称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每年 2000元、副高级职称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每年5000元的,正高级职称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每年10000元的奖励,连续奖励3年;获得其他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给予个人1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10、鼓励企业参与各类人才招聘活动。凡参与由惠山经开区及上级政府部门组织的市外国内人才招聘活动的企业,补助参与企业1-2名招聘人员差旅费用。
        11、支持企业引进留住高层次人才。海外本科世界500强高校以上学历、国内211、985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高级技师、区级以上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凡新引进到惠山经开区企业就业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就近就便安排入学,配偶优先推荐相应就业岗位。

        三、申报方式
        1、以企业为单位组织符合条件人选进行申报,所提交申报材料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另提供《惠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引育人才政策奖励汇总表》电子版一份。如有需要补充其他申报材料的另行通知。
        2、政策每年兑现一次,申报材料请于2022年3月14日前报送至数字园科技服务部。

地址:智慧路1号清华创新大厦A205
联系人:周蕾
联系电话:83588689-8011


详细文件及申报表请扫描以下二维码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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